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庫爾勒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各園區(qū)(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2017年12月26日自治區(qū)“放管服”再動員再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做好迎接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督查暗訪相關工作,切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fā)展,確保自治區(qū)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決定開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自查工作。現(xiàn)就我州自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內容
1.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qū)“放管服”改革部署情況;
2.落實2017年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特別是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五個為”(為促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fā)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chuàng)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的情況;
3.落實自治區(qū)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文件、會議和相關部署舉措情況;
4.從督查重點問題清單十個方面(詳見附件)內容全面開展自查。
二、自查時間
2018年2月14日—3月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抓好組織實施。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義,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組織專門力量,全力做好自查工作。
(二)突出問題導向,落實有力有序。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放管服”改革督查內容逐項開展自查,突出問題導向,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倒排時間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請各縣市、各相關部門于3月2日前將自查報告及問題清單紙質辦、電子版報送州政府辦公室414室,抄送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查清單應詳實準確,并明確改進措施。在下一步自治區(qū)實地督查工作中如果發(fā)現(xiàn)上報問題清單以外的問題,自治區(qū)、自治州人民政府將進行嚴肅問責。
聯(lián)系人:李新華(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13899089916
李鶴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18899672625
傳 真:2023774
電子郵箱:334669946@qq.com
附件:“放管服”改革督查重點問題清單。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