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14日,我國發(fā)出首封電子郵件。2009年1月6日上午,中國互聯網協(xié)會在首屆中國網民文化節(jié)上宣布,確定每年9月14日為2.9億中國網民節(jié)。據悉,這一日期是由近50萬網友投票產生。行業(yè)人士指出,自誕生以來,互聯網一直被視為新文化的代表,是草根精神和最新科技的象征。這也意味著,網民節(jié)如同記者節(jié)等節(jié)日一樣,獲得了官方和大眾的認可。
從網絡反饋來看,許多參與留言與評論的網民似乎對“網民節(jié)”提不起太大的興趣。有人糾纏于“9·14”的諧音,即“就要死”,有人認為自己沒有獲得投票權。盡管我并不認為,這是構成“網民節(jié)”必須受到質疑的理由,但“網民節(jié)”本身也的確給人一種怪異的感覺。
網協(xié)宣稱網民節(jié)如同記者節(jié)一樣,獲得官方和大眾的認可。但是,記者節(jié)之類,是一個行業(yè)性節(jié)日,也總有一個明確的對象群體,而網民并不存在這種界定。它可以是每個人。更重要的是,網民并不像記者、護士那樣,必須獲得相關的準入資格。從一開始,網民都不是因官方認可或不認可而存在的一個群體,也不需要從官方那里獲得某種評價與審查。它一時風起云涌,卻同時也展現為“遍地英雄下夕煙”的時代景象。這意味著,網民本身就是公民,而公民的資格不需要來自官方的認同。
網民節(jié)也不是致敬網民的方式。換而言之,就像對待公民那樣,如果沒有充分的權利賦予,那么網民將難以獲得一種真正的認可感。中國網民對于互聯網的使用,呈現出深刻的中國特色,那就是因為互聯網的出現,民眾開始獲得一種在常態(tài)政治及社會生活中所缺少的知情、監(jiān)督、表達權。但眾所周知的是,一段時間以來,有關網絡管理與限權性立法的呼聲,也甚囂塵上,在一些地方,網民因為正當網絡表達而受到公權報復的現象,也不時發(fā)生。因此,對網民真正的致敬,應當在于全力維護網民應有的自由人格、獨立精神與權利意識。而所有這一切,恰恰是網民作為公民與生俱來的賦權。
與此同時,中國網民的光榮也不需要用一個節(jié)日來點綴。不得不承認,當互聯網開始被運用,一個新的數字化民主社會的形態(tài)開始展開,這個世界也因之發(fā)生深刻的改變。2006年,“網民”成為美國時代周刊年度人物,時代周刊表示:“這是多數人從少數人那里奪得權力,互相無償地幫助,同時也改變了世界改變的方式。使這得以發(fā)生的工具是互聯網,它是使數百萬人作出的小貢獻放在一起并使這數百萬人變得重要的工具”。這是技術賦予人類社會的光榮所在。2008年,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眾多網絡監(jiān)督事件,也印證了這一點。
從一開始,網民就不是一個特殊的人群,既不是可以被特殊對待的,也不是可以被特殊管理的。試想一下,如果我們能夠將網民視為公民,將網民社會視為公民社會,我們還需要一個“網民節(ji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