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對于“三公”公開提出了硬性要求,并強調(diào)要在更多領域公開政府信息。

  圍繞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以及輿論在最近已經(jīng)進行了一波造勢?!墩畔⒐_條例》已經(jīng)4周年。相關調(diào)查顯示,政府信息公開效果并不明顯。縣級政府信息公開程度最低。國家一些單位信息公開程度完成率不足兩成。如此巨大的落差,顯然是《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出臺硬性要求的背景。

  從公布的內(nèi)容看,《工作安排》比照以往顯然更進一步。對于公眾關心的“三公”經(jīng)費公開不積極問題,要求設立公開時間表,并且初步細化了部分“三公”消費信息的公開要求。這顯然是國務院聽取民意,對于“三公”公開信息要求不夠細化的推進。在沒有細化之前,“三公”公開的過程被認為是“擠牙膏”。大批“三公”經(jīng)費奇高的部門與單位,總會公布些語焉不詳?shù)男畔ⅲ噲D讓公眾也跟著囫圇吞棗,欺上瞞下之心態(tài)已溢于言表。

  所以面對一直推卸應對的現(xiàn)象,政府信息公開的問題必須建立追責問責制度?!豆ぷ靼才拧吩谧坟焼栘煼矫嫒燥@保守。在“三公”公開的細節(jié)上也有所保留。對此,我們可以理解。

  一些過高的“三公”經(jīng)費在很多部門中已經(jīng)形成習慣。要是突然曝光,必然會引發(fā)負面批評的潮涌。相關部門或許也自感難堪。對于“三公”信息,或許需要給相關部門以內(nèi)部自糾的時間。然而若長此以往拖延勢必引發(fā)更多的批評。因此在《工作安排》設立時間表之后,必須在規(guī)定日期給予不公開信息者嚴懲。否則不是相關部門的面子丟盡,而是政府公信力耗損,這比面子問題可怕得多。

  同樣,如何有效實現(xiàn)政府信息公開,避免以所謂“國家機密”搪塞輿論的現(xiàn)象,還需要對公務員隊伍實施信息公開的培訓。

  《工作安排》的新亮點還在于擴大了信息公開的范圍。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環(huán)境保護信息、招投標信息、生產(chǎn)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遷信息、價格和收費信息被要求公開。

  上述信息多是近年來社會特別關心的政府工作。也因為這部分政府信息不透明,制造了諸多官民矛盾與不和諧。事實證明,政府信息的透明能化解許多不必要的矛盾,減輕政府的壓力。推進包括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信息的披露力度,必然有利于政府透明和陽光行政。也必將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減少政府在相關領域秘密尋租的空間。

  只是,上述信息雖然被列入公開的范圍,依然面臨“三公”公開一樣的問題,那就是便于監(jiān)督的細化和更為有力的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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